強制執行是什麼?
強制執行是債權人持法院判決、本票裁定或確定的支付命令,聲請法院強制處分債務人財產以清償債務的法律程序。
定義:強制執行是法院依法強制處分債務人財產以償還債務的法律程序。
重點整理
- 債權人持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
- 可查封債務人的薪資、存款、不動產
- 薪資每月最高扣三分之一
- 不動產可能被法拍
- 執行前通常會先送達通知
詳細說明
強制執行的範圍
(1)薪資:每月扣三分之一(最低生活費不扣);(2)存款:全額凍結;(3)不動產:查封後法拍;(4)動產:車輛等有價物品。
如何應對
(1)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分期;(2)金額有誤可向法院聲明異議;(3)考慮債務協商或更生程序。
範例
| 可查封 | 不可查封 |
|---|---|
| 不動產 | 日常生活必需品(衣物、炊具等) |
| 存款帳戶 | 維持生活必需之金額 |
| 有價證券 | 獎章、禮品 |
| 車輛 | 職業上必需之器具(價值有限額) |
| 薪資(最多1/3) | 退休金、撫卹金 |
常見誤區
誤區:強制執行就是所有東西都被搬走
解答:法律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。薪資也有保障,只能扣三分之一。